我与当事人曾有一些过节,事情发生在上学期期末。
当时,他出于某些原因创建了我校的数学竞赛交流群,我通过这个群添加了他的微信。
他对高数辅导十分热忱,学期中四处邀请他人一同编写高数讲义,也找到了身为数学系学生的我。
彼时我正处于准备升学的焦虑期,实在无暇与他一起编写讲义,但我还是答应帮他进行简单审查。
后来我确实帮他审查了,还指出诸多问题。
可能是我的语气有一些冲,对他造成了一定打击,他对我的言辞颇为不客气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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